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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农业企业会计核算,提高农业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业企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社会性收支》,现予印发,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农业企业执行。农业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时,不再执行1993年颁布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
          2、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社会性收支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农业企业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农业企业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特点,特制定《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农业企业的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农业活动,指农业企业对将生物资产转化为农产品或其他生物资产的生物转化的管理。
    生物转化,指导致生物资产质量或数量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化、生产、繁殖的过程。
    (四)本办法所称生物资产,指农业活动所涉及的活的动物或植物。
    生物资产应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将收获为农产品或为出售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如玉米和小麦等庄稼、用材林、存栏待售的牲畜、养殖的鱼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消耗性生物资产以外的生物资产,如产畜、役畜、经济林木等。生产性生物资产应进一步划分为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那些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收获产品或连续提供劳务(服务)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对于同时具有生产性和消耗性特点的生物资产,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主要目的将其划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或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对于暂时无法区分生产性和消耗性特点的生物资产,企业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待能够明确确定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或消耗性生物资产时,再将生产性生物资产转出,单独进行核算和管理。
    (五)企业应分别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
    企业应增设“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核算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增设“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实际支出。
    企业应增设“消耗性林木资产”科目,核算已郁闭成林消耗性林木资产的实际成本。暂时难以明确生产性或消耗性特点的林木资产实际成本,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应增设“公益林”科目,核算已郁闭成林公益林的实际成本。
    企业应增设“农业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农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企业应增设“幼畜及育肥畜”科目,核算实行分群核算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实际成本。实行分群核算的企业,其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饲养费用,在“农业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六)本办法所称农产品,指生物资产的收获品,包括种植业产品、畜牧养殖业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
    (七)生物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因过去交易、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拥有或控制;
    (2)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八)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的确定方法分别为:
    1.外购的生物资产,按购买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购买生物资产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自行营造的具有生产性特点的林木,如橡胶树、果树、桑树、茶树和母树林等,按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营造林木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自行营造的具有消耗性特点的林木,按郁闭成林前营造林木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自繁的幼畜成龄转为产畜或役畜,按成龄时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按淘汰时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4.以其他方式获得的生物资产,如盘盈、接受捐赠、接受投资、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分别按《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有关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规定,确定实际成本。
    (九)从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按其生物转化过程中应当计入的各种耗费和已确定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确定的实际成本入账。
    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家庭牧场、家庭渔场等(以下简称家庭农场)上交的农产品验收入库时,按结算价格入账。
    企业应增设“农产品”科目,核算企业从事农业活动所收获的农产品和家庭农场上交的农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种植业产品、畜牧养殖业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
    (十)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费用,应在发生当期计入农业生产成本。
    郁闭成林后的消耗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林发生的管护费用,应在发生当期计入营业费用。
    (十一)企业应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如果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通常情况下,在未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时,生产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按账面价值计量。
    企业应增设“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增设“生物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企业应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如果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消耗性林木资产跌价准备。
    企业所拥有的公益林不计提跌价准备。
    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或消耗性林木资产跌价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通常情况下,在未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时,消耗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消耗性林木资产跌价准备,按成本计量。
    企业应设置“消耗性林木资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消耗性林木资产跌价准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设置“幼畜及育肥畜跌价准备”二级科目,核算实行分群核算的企业提取的幼畜或育肥畜跌价准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设置“其他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二级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其他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
    (十三)企业应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农产品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农产品毁损、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农产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农产品跌价准备。
    企业应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设置“农产品跌价准备”二级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农产品跌价准备。
    二、补充会计科目和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基础上,增设了以下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并分别对其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其他二级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资产类
    一级科目二级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1135应收家庭农场款
    1246农产品
    1247幼畜及育肥畜
    1281存货跌价准备
    128101幼畜及育肥畜跌价准备
    128102其他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
    128103农产品跌价准备
    1504生产性生物资产
    1506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1508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1607生物性在建工程
    1608生物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821消耗性林木资产
    1822消耗性林木资产跌价准备
    1905公益林

    负债类
    一级科目二级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83应付家庭农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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